以下医院将于2018年1月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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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1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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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后勤部亚运村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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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管理保障局第二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6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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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军区总医院京西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71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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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北京军械修理厂职工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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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卫生部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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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管理保障部北极寺老干部服务管理局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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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机关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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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人民解放军66055部队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3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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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院务部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4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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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人民解放军66325部队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1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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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711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