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的注意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解读
一、参保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1、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尤武警中队官兵;
3、长期居住在尤溪并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
二、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补充意外伤害保险为20元/人。
三、缴费时长
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正常缴费时长;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为补缺补漏时长。
未按规定时长缴费,逾期不再办理缴费手续。
四、缴费方式
1.2017年10月17日至11月25日,原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与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约社保卡代扣缴费,逾期不再扣款。
2.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通过社保卡签约代扣的城乡居民可通过关注“三明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号:smsygzx)办理2018年度缴费。
3.新增参保人员、身份信息错误或不全的、持非信用社社保卡的以及失信人员等暂时无法实现签约代扣和微信缴费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现金缴费参保。
五、免缴对象
以下各类人员为县财政资助对象:1、经县民政局核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含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含省定扶贫标准线下的低保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2、经县农业局扶贫办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经县卫计局核定的农村农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计生特殊家庭扶助人员;4、经县残联核定的残疾人。
六、注意事项
1、未上户口(无身份证号码)不能办理新增参保手续。
2、职工医保要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先停止职工医保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3、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婴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自行缴费,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年。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2月28日前到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办理现金缴费参保手续;2月28日后到县总医院或县中医院的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