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城乡居民: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度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城乡医保2018年度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
一、参保对象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韩城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所有城乡居民。
2、长期在我市工作、生活,且未在户籍地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90元。
三、缴费时限
1、2017年11月1日—12月15日为集中缴费期。
2、201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在外务工及春节返乡人员,缴费期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
四、缴费地点及手续
集中缴费期内,可在户籍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办理;延长缴费期内,可在各镇办社保所办理。
办理时须持参保人户口簿。
2017年10月31日
韩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