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举国上下欢欣鼓舞,人民群众对未来充满希望。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民生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举措。
“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近年来
呼铁局在保障职工医保方面
坚持每名职工病有所医、弱有所扶
做出了很多努力
针对“铁路医保移交地方”这个问题
更是及时作出权威解读
与你息息相关的医保热点
尽在下文
处长访谈 · 医保解读
特 别 提 示
待二代社保卡全部发放完毕后,自治区医保局将统一激活二代社保卡的医保功能!目前,着急使用的职工,也可持身份证在自治区医保局授权的建设银行自行激活,激活后可在自治区本级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自行激活地点: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都市华庭支行、展东路支行、北环盛世支行、橄榄城支行、水岸小镇支行、集通佳苑支行、丽苑支行、呼伦北路支行、琦琳北辰支行、财富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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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更多铁路医保政策!
还有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健康服务
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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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访谈笔记现行的铁路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02访谈笔记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病有哪些?
今年我局医疗保险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范围!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共有36种,其中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4种慢性病每月由铁路局社保处审批,其他22种慢性病每年10月份由自治区医保局集中审批。患者申请慢性病需提供病情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慢性病审批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除了上述这36种特殊慢性病以外,我们局的补充医疗保险还把风湿性心脏病、血管支架置放术、脑梗脑出血后遗症、脑垂体瘤、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胆汁肝硬化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范围。也就是说,因为我们局有补充医疗保险,所以我们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病种比自治区本级医保还多了6种。
03访谈笔记医保移交后,生育保险有没有变化?
生育保险基本没有大的变化。妊娠满7个月及以上分娩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外,增加产假六十天;难产的,另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另增加15天。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25天。
具体待遇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在限额以内据实支付。其中,产前、产后门诊检查费共计1000元。正常产支付3000元,难产支付5000元,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支付8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支付1200元。职工实施计划生育绝育手术,最高不超过1500元。男职工25天的护理假,其中10天停发工资但享受护理假津贴,另外15天按规定发放工资。
04访谈笔记什么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长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长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伤害是指由外在原因导致个体受到伤害,例如碰撞、切割及摔伤等情况,疾病是由自体内存在疾病基因或环境刺激因素等作用下引发或诱发生命机能发生有害改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期访谈就到这里
如果大家还有相关政策的疑问
请拨打局社保处服务热线0471-2245107
或通过局办公网网络互动交流直通车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