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这样问——我交过社保,后来断了,现在生病了,想看病,如果我恢复缴纳社保了,医保卡还能不能用?
朋友们,亲身经历,医院住院处,有医保的押金5000,医生该给你换药换药,该治病治病,基本上3到5天提示你一次要交钱了,这时候作为亲属,你会为病人感到痛苦。
没医保的,押金2万,时时刻刻有人催你交钱,要不就断药,这时候你已经感受不到痛苦了,只有绝望。
再回到开头的问题,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是:我生病了,想临时抱佛脚上社保,交了社保后多长时长能够享受到医保卡带来的实时结算的便利。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在这里先给大家做一个提示:尽量不要断缴社保,如果断缴了,哪怕是一个月,再次续缴社保后医保卡无法立即起到实时结算的功能,这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您全部垫付。
但是垫付多长时长是问题的关键,3个月?6个月?
详见下图:
为什么较真儿和大家说清楚这个问题,因为社保这块含含糊糊的解释太多了,我了解这个问题的过程也是比较曲折。
我先问了丰台社保,人家回答的很圆滑,和我说当月参缴就能享受医保了,具体能不能实时结算他也说不准,而且声称刚刚接过我电话,已经给我解释过了,弄的我一脸懵逼;
我又问了12333,人家说社保断缴后,再次续缴的,医保卡确实有观察期,但具体时长多长让我问社保;
我再次问了朝阳社保,丫告诉我没观察期;
最后我们同事去了东城社保的医保中心,恰巧赶上主任值班,才终于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了。
糊弄人是很容易的,但最后糊弄的都是自己。